上海开放大学关于修读第二学历学分转换的管理规定

时间:2019-03-06浏览:39

一、申请对象

注册入学前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专科、本科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毕业证书,并参加上海开放大学学历教育的学生,修读同等或低于原有学历层次的第二学历可申请学分转换。


二、基本内容

(一)学分转换范围

1.学生可凭相关学历证明,申请通识课、拓展课、专业选修课(模块选修课除外)学分转换;

2.学科/大类基础课、专业必修课以及学位课程不得申请学分转换;

3.课程设计、社会实践、毕业实践等实践教学课程不得申请学分转换;

4.学生修读我校专升本专业,按照学生原所学专业所属学科门类、专业类(专业大类)与专升本修读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进行比对,若两者一致,学生可免修补修课程,成绩记录为“免考”,否则必须参加本专业所有补修课程的修读及考试;

5.学生可凭非学历教育证书,根据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“证书对应”中规定,申请学分转换。

(二)学分转换比例

1.学分转换的总学分不得超过上海开放大学专业毕业总学分(不包括课程设计、社会实践、毕业实践学分)的50%。

2.通过上海开放大学(上海电视大学)组织的课程考试,可申请学分转换,转换的学分比例不限,成绩八年有效。


三、工作流程

1.所有学分转换的课程申请以学生个人意愿进行选择。满足要求的学生可以向辅导员领取“人文学院第二学历学分转换申请表”,在表上勾选需要转换的课程并确认签字。

2.学历必须是教育部承认,学信网可查的。在办理第二学历学分转换时需要提供学信网(http://www.chsi.com.cn/)的学历证明。

3.学生在提交学分转换申请后,学院将汇总并提交学校教务处进行审批,审批结果以教务处审核为准,学院会通过辅导员反馈审批结果。

4.课程学分转换的申请一旦通过审批,学生将无法对该课程进行修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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